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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0年度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作者:会计学习网; 来源:www.cnacc.cn 时间:2019-09-03 09:14

关于缴纳2020年度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19年4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从2019年9月1日起,将进入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事项通告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2020年我市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二、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从2019年9月1日开始,2019年12月25日截止。请务必在2019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逾期缴费将给您医保待遇享受带来影响。

三、参保登记

(一)首次参保人员需先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暂住地)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

(二)一般人员跨县区参保,需先到新参保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缴费方式

(一)协议代缴。城乡居民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委托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绵商银行等商业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实行银行代扣。原已采用协议代缴方式的缴费人,税务机关将继续按原协议委托银行扣款(如原扣款账户非缴费人本人的,需到银行重新签订本人账户的扣款协议方可扣款)。

(二)银行代收。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绵商银行的网点办理参保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参保缴费。

(三)税务征收。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缴费方式(含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社保费缴费业务,也可直接到当地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缴纳。

(四)学校代收。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代收。

一般人员正常续保缴费,按本通告的缴费方式办理。

五、困难、特殊人群参保缴费

困难、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税务部门征收。

广大缴费人如需咨询相关医疗保险政策,请致电当地医疗保险部门;如遇相关缴费问题,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咨询电话:

(一)利州区: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利州区税务局:0839—6150851

利州区医疗保障局:0839—6183035

(二)昭化区: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昭化区税务局:0839—8724341

昭化区医疗保障局:0839—8722077

(三)朝天区: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朝天区税务局:0839—8680901

朝天区医疗保障局:0839—8625801

(四)苍溪县:

国家税务总局苍溪县税务局:0839—5222363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0839—5233055

(五)旺苍县:

国家税务总局旺苍县税务局:0839—6211907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0839—4222136

(六)剑阁县:

国家税务总局剑阁县税务局:0839—6602089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0839—6600429

(七)青川县:

国家税务总局青川县税务局:0839—7807513

青川县医疗保障局:0839—7205791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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