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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拟调整部分消费税品目征收环节

作者:会计学习网; 来源:www.cnacc.cn 时间:2020-03-14 12:50

国家发改委拟调整部分消费税品目征收环节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财政部、商务部等二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改善消费环境,破除制约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消费领域治理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综合提出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政策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从市场供给、消费升级、消费网络、消费生态、消费能力、消费环境等六个方面促进消费扩容提质。一是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全面提升国产商品和服务竞争力,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改善进口商品供给,进一步完善免税业政策;二是重点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丰富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改善入境旅游与购物环境,创新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模式;三是着力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结合地区发展布局打造若干区域消费中心,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加强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鼓励使用绿色智能产品,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模式;五是持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促进重点群体增收激发消费潜力,稳定和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六是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强化市场秩序监管,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

在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改善进口商品供给,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动扩大进口,进一步增加国内市场优质商品供给。支持中心城市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在中国市场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落实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和相关监管政策,除国家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以及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而启动风险应急处置的商品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进一步畅通商品退换货通道。优化网络营销生态,规范大型跨境电商平台管理,鼓励线上率先实现境内外商品同款同价。落实好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措施,调整优化部分消费税品目征收环节,将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征收。

同时,还提出将进一步完善免税业政策。以建设中国特色免税体系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破除行业发展障碍,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科学确定免税业功能定位,坚持服务境外人士和我出境居民并重,加强对免税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健全免税业政策体系。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对市内免税店的建设经营提供土地、融资等支持,在机场口岸免税店为市内免税店设立离境提货点。扩大口岸免税业务,增设口岸免税店。根据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升级情况,适时研究调整免税限额和免税品种类。在免税店设立一定面积的国产商品销售区,引导相关企业开发专供免税渠道的优质特色国产商品,将免税店打造成为扶持国货精品、展示自主品牌、传播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

《实施意见》强调,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要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进落实《实施意见》,督促抓好相关工作,确保促进消费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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