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子税务局启用部分涉税事项实名验证功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部分涉税事项实名验证功能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2019年第4号)。自2020年12月30日22:00起,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部分涉税业务时,正式启用实名验证。具体验证事项及验证方式如下。
一、风险实名事项(验证方式:刷脸验证)
涉税事项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发票领用
二、其他实名事项(验证方式:刷脸验证、手机验证码验证)
涉税事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税务登记信息变更(非“多证合一”“两证整合”纳税人)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