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分所行政登记公示
宁税行政登记公示〔2018〕14号
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所行政相对人于2018年11月30日向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提交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该机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异地分所,总所所在省份:北京市,总所名称: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23550209W),总所法定代表人:姜汉雄。宁夏分所负责人:李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067569),其在总所出资30000.00元,占总所出资额比例1%。宁夏分所其他职业资格人员2名[姚艳荣(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066197)、张晓瑜(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17640000302)]。现场察验,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所提交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材料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依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31号)之规定,经初审和系统监控查询,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所符合行政登记条件,现对其名称、分所负责人(系总所股东)及其他职业资格人员等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社会组织及公众如对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反映。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1号宁夏税务局办公大楼808、807室。
电话:0951—5695160、5045012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