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新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将于2019年10月31日起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上线后,新疆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和发票查验平台将升级为新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新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https://fpdk.xinjiang.chinatax.gov.cn
新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特别提示:
1、在纳税申报内,对当期抵扣勾选的发票进行申请统计后,系统将锁定当期的抵扣勾选,如需继续勾选请先撤销统计。
2、在纳税申报内,申请抵扣统计且统计完成后,企业对统计表确认无误需进行确认签名,然后再进行抵扣申报工作。
3、本平台除支持IE8以上浏览器外,还支持火狐、谷歌等浏览器,请下载数字证书客户端控件并按照说明安装使用。
新疆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作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重要组成部分,其新增功能及优化之处为: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回退税款所属期、异常发票查询等功能,抵扣勾选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或不抵扣。主要新增功能如下:
一、所有发票均需确认用途后再进行勾选
可勾选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发票用途包括:用于申报抵扣或不抵扣、用于出口退税和代办退税,三项用途相互独立、同一份发票只能选择其中一项通途。此外,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用途为申报抵扣,纳税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
二、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
优化后的抵扣勾选流程为:勾选可抵扣发票、申请统计、查询统计表、确认签名,以上步骤完成后即可进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在确认签名之前撤销勾选,重新确认用途后再次勾选。
三、注销勾选
系统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当期准备注销、需要进行注销申报提前确认勾选的纳税人,在完成当期税款所属期申报后,可以使用注销勾选功能提前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进行确认,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也可根据需要“撤销注销勾选”。
四、回退税款所属期
纳税人需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期继续进行发票认证时,可做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回退税款所属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系统才会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具体包括:1.税款所属期跳转到下期后,企业又在当期撤销申报;2.平台获取到的需回退的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未申报”;3.在回退属期的申报期内。
五、异常发票查询
系统提供异常发票清单查询功能,纳税人可统计发票勾选确认后状态为异常(含作废、失控、红冲或管理状态为非正常)的发票清单信息。异常发票不能作为有效抵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依据,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