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675万元
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675万元,增值税额为108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款的25%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公司2×18年12月应确认的收入为( )万元。
A、 675
B、 168.75
C、 135
D、 506.25
答案:D
解析: 包括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修理服务费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应该在提供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所以,甲公司2×18年12月应确认的收入=675×(1-25%)=506.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