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甲公司、乙银行与丙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委托乙银行向丙公司放款1000万元
2020年7月1日,甲公司、乙银行与丙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委托乙银行向丙公司放款1000万元,年利率6%,甲公司另外向乙银行支付代理费3万元。甲公司是实际放款人,乙银行是代理人和名义放款人,丙公司是实际借款人。此外,丁公司作为丙公司的担保人,与甲公司单独签订了一份担保协议,则下列选项中应缴纳印花税的是( )。
A、 甲公司
B、 乙银行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BC
解析: 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文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金融机构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借款凭证,应当由银行和借款单位就各自所持的一份凭证贴花。所以在所述的情况中,印花税的纳税双方应为借据中的借贷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