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额人,2016年10月5日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额人,2016年10月5日,外购一批材料物资用于生产线建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2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8250元;10月18日,领用一批外购原材料用于集体福利,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85000元,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4450元。则2016年10月份甲公司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的金额为()元。
A 38250
B 14450
C 52700
D 23800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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