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企业合并的说法中,符合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是
下列有关企业合并的说法中,符合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是()。
A.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B.被合并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不能结转到合并企业
C.被合并企业可要求合并企业支付其合并资产总额75%的货币资金
D.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答案 A
解析 选项B: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也就是说被合并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以结转到合并企业,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选项C:企业合并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选项C不属于特殊性税务处理;选项D: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而不是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