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制造费用包括物料消耗,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车间管理用房屋和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和保险费,车间管理用具摊销,车间管理用的照明费、水费、取暖费、劳动保护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差旅费、办公费以及季节性及修理期间停工损失等。制造费用应通过“制造费用”账户进行归集,月末按照一定的方法从贷方分配转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
制造费用应当按照车间分别进行,不应将各车间的制造费用汇总,在企业范围内统一分配。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分配方法,通常采用的方法有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或生产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或生产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等。产品分配标准如:产品生产工时总数或生产工人定额工时总数、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机器工时总数、产品计划产量的定额工时总数。企业具体选用哪种分配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附注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