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政府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2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政府会计主体持续运行为前提。
3政府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按规定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4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同时登记外币金额。
5政府会计核算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