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负债类会计科目核算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缴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及预收款项、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 (含1年)的各种借款。事业单位实际支付借款利息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其他支出。
2应缴款项。
应缴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应缴未缴的各种款项,包括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款项、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3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4应付及预收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应付款项和预收账款。
5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长期借款利息计入其他支出,如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专门借款,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支付的,在列支的同时还应资本化。
6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 (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如以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