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第二批)
苏财税〔2019〕27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江苏省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xlsx
附件
"江苏省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第二批)"
一、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含基金会)
编号 社会组织名称
1 南通开发区慈善会
二、基金会
编号 社会组织名称
1 南京心汇心公益基金会
2 无锡市洛社高级中学洗砚池教育发展基金会
3 无锡市梁溪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4 无锡市祥符慈善基金会
5 江阴东舜教育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