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会计管理工作要点
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会计管理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2019年的全市会计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津考察工作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以会计工作转型升级为目标,深入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充分发挥会计在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改革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一、政治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促进政治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学习之风、深入调研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坚持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持续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以疾风厉势治庸治懒治无为。
二、注重应用,推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有效实施
(二)贯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一是指导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新旧制度衔接规定,做好新旧转账及调整工作, 使广大会计人员全面掌握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全力保障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二是选择重点行业、典型单位开展新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对于实施遇到的问题组织会计专家进行研讨,及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确保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三是指导各单位树立“业财融合”理念,推动经济业务与会计管理的深度融合发展,推进业务信息系统与会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调研总结优秀案例,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提升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效果效率。四是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绩效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的协调,不断提升各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扎实推动内控规范实施。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继续发掘、总结典型案例并进行推广,指导和推进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内控建设和实施。组织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核查内控报告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要求收集并整理各部门、各地区年度内控报告,总结形成天津市年度内控报告并上报,继续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四)推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加大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宣传指导,引导单位主动学习管理会计知识,培养管理会计人才,重视管理会计应用。组织开展优秀会计案例评选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座谈、学术论坛等多种形式对纳入会计案例库的优秀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发挥行业案例示范效应,推广我市管理会计建设成果。继续发挥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作用,推动专家深入参与管理会计应用宣传和实践的力度。
(五)深化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贯彻宣传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企业会计准则。健全与财政部及市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开展新修订或发布准则的实施情况调研,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形成会计专家答疑解惑主流渠道和发布机制,切实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会计学术理论建设。指导市会计学会做好重点会计科研课题立、结项和宣传推广工作,多渠道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报告会、论坛,办好《天津财会》杂志,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网站、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平台功能,打造会计政策宣传阵地。
三、完善布局,构建有力支撑经济发展的会计人才队伍
(七)做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一是贯彻落实《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天津市2019年(第八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加快培养充实天津高端会计人才队伍;二是严格按照市人才发展基金使用管理要求,监督指导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做好第五、六、七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和会计人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创新人才使用模式,发挥领军带头作用。继续开拓领军人才使用渠道,坚持用当其位、用当其时、用当其才,鼓励参与重点会计课题研究,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智力优势作用。继续开展2019年度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养及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国际高端会计人才选拨推荐工作。
(八)推进会计人才评价。一是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与市人社局联合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细化改革措施,为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保障能力,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违纪处理,加强与公安、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发挥联合打击考试舞弊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净化考试工作环境,维护会计资格考试良好社会声誉,畅通会计人才职业资格晋升通道,为经济社会发展选拔实战型人才保障。三是继续推进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改革,修订完善评审标准,将评审服务向前端延伸,有效扩大高级人才队伍,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供管理型人才支撑。
(九)加强会计人员管理。一是宣传贯彻《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各项规定落在实处。开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等工作,努力为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和职业发展提供服务。二是指导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提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三是根据财政部部署组织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工作者进行表彰。
(十)加强会计诚信建设。贯彻《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研究会计人员失信联合惩戒的操作措施,推动会计人员诚信奖惩机制发挥作用,研究探索会计人员信息纠错、信用修复、分级管理制度,完善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四、激发活力,营造适宜会计服务市场繁荣发展的制度环境
(十一)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一是积极配合落实我市“一制三化”工作,将设立许可、变更备案事项全部进驻市许可中心窗口实现集中办理,落实“一扇门”办理承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号),精简执业许可申请材料,简化会计师事务所跨省迁移程序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行业调研,研究支持行业发展相关措施,推动我市会计服务业做强做大,提升我市会计服务执业质量和整体承载能力,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会计功能支持。三是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年度信息报备工作,对报备信息进行核查,对“有照无证”线索进行追查,撰写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2018年度发展报告。
(十二)指导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执业。一是组织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撰写我市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二是贯彻《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8号),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各区优化代理记账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配合登记管理机关指导我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筹建工作,按照《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引导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五、健全机制,强化会计监督对促进社会诚信的积极作用
(十三)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履行会计监督职责,根据财政部相关部署,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采取市区联动方式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以会计信息质量为切入点,关注单位的准则制度实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进一步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提升监管成效。
(十四)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完善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联席制度,探索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分类监管,将部分风险意识淡薄、恶性低价竞争、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借助专业力量强化查前分析,加大多部门联合监管和惩戒力度,优化长效监管机制,有效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意识和质量控制水平。组织财政会计监督人员培训,提升会计监督队伍业务能力,打造专业化的监管队伍。
六、担当作为,全面提升会计管理政务服务水平
(十五)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全面增强执政的“八项本领”,更加注重用科学的态度、改革的办法、开放的举措解决难题,更加注重利用市场和社会力量开展工作,更加注重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优化服务,让制度创新成为政府工作常态。提升政府执行力,高处站位、实处落地,加强政策执行效果动态评估监督,打通堵点,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十六)加强基层工作指导。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责,指导相关直属单位做好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做好统筹协调,提升管理服务实效。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各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主体责任,指导各区改进工作作风,创新理念方法,切实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会计标准实施、会计人员管理、会计市场发展、会计监督有序等各方面会计工作的职责,增强会计管理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