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于2019年11月19日作出准予内蒙古华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内蒙古华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 执业证书编号:15010076。
三、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 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于雅芬。
五、 各合伙人/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于雅芬:151500480004,牛火星:150000010021。
六、 注册资本:50万元。
七、 经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华茂名居1号楼3单元16层西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