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之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申请公示
我厅于2018年11月23日受理了安徽天之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之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姓名:张卫峰。
四、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
注册会计师编号 |
国籍 |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
从业经历 |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
|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
||||||||
刘海民 |
340801770003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否 |
21 |
20.9 |
是 |
是 |
张卫峰 |
340800270020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否 |
9 |
9.2 |
是 |
是 |
郭启华 |
340801810002 |
中国(内地) |
否 |
否 |
否 |
14 |
14.2 |
是 |
是 |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551-68150524
通信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财政厅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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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