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能否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否影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记录确认
问: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能否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否影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记录确认?
答:原则上,采集对象应先完成信息采集,再参加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首次在本市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采集对象,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他采集对象若在采集前已报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且缴费完成,应先完成学习和考核,待主管财政部门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后(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再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