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同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行政登记公告
关于辽宁同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行政登记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辽宁同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办理行政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 称:辽宁同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颖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5-9号(1803)。
办公电话:15941995117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