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恒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行政登记公告
关于沈阳恒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行政登记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沈阳恒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办理行政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 称:沈阳恒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琳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35-2号1层。
办公电话:02424341068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