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仲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仲裁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仲裁的特征
(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
注意: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对经济纠纷案件没有强制管辖权。
(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可以仲裁 |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
不能提请仲裁 |
(1)关于婚姻、手痒、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于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不适用于《仲裁法》 |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