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直工商局登记范围及工商登记咨询电话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级企业登记范围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企业登记要求为:
一、 内资企业登记范围:
(一)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 省政府授权省属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或作为主管部门(出资人)设立的企业;
(三) 省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或作为主管部门(出资人)设立的企业;
(四) 中央直属企业在辽投资设立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五)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由省工商局登记的企业;
(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省工商局登记或者省工商局认为有必要由省工商局登记的企业;
(七) 以上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二、 外资企业登记范围:
(一) 经省商务部门审批的,由省工商局登记的企业;
(二)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由省工商局登记的企业。
登记机关名称 |
登记机关电话 |
登记机关邮编 |
登记机关地址 |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83988692,83988690 |
110033 |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