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年报公示系统中社保信息如何填写
(以下内容来自《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关于做好企业填报年度报告中社会保险数据填报口径指导工作的通知》(闽劳险局[2017]4号)
1、参保各险种人数
人社部统一口径: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
口径解释:指报告期末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参保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
2、单位缴费基数
人社部统一口径: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后计算。
口径解释:指报告期内(全年)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
3、本期实际缴费金额
人社部统一口径: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
口径解释: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含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包括各险种缴费所属期为报告期内的所有缴费金额,不包括各险种缴费所属期不在报告期内的政策性补缴、补缴欠费和跨年度的预缴金额等。
4、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人社部统一口径: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口径解释: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不含滞纳金。
(厦门市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