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申请陕西分所执业许可的公示
我厅于2018年9月19日受理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分所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批准执业时间:2014年3月28日;
(三)执业证书编号:11010205;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五)首席合伙人姓名:姚庚春;
(六)经营场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已到和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141名。
二、申请执业许可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杨海龙;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30000111393;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10名;
(四)经营场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捷瑞智能大厦东区9楼。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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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西安市冰窖巷6号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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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