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的坏账准备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计提的坏账准备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坏账准备金可以扣除。依据如下: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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