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原因给予临时性减免租金期间的房产税怎么交
问:由于疫情原因给予临时性减免租金期间的房产税怎么交?
答: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于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纳税人由于疫情给予租户房租临时性减免,以共同承担疫情的影响,不属于事先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的免收租金情形,不适用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即不用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而是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来处理,房产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如果租金减为零,则房产税也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