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土地使用权会计分录
1.用于土地开发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房地产企业开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土地开发, 应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计入“开发成本”中,即借记“开发成本—— 土地开发”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 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成本, 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 款”等。
3.自建用房的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自建用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 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直接计入“无形资产”账户,且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 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 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为建造办公楼等自用而取得的 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契税,计入“无形资产”账户。如果取得的土地暂时 没有确定使用用途,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户。
4.用于赚取租金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作为用于对外出租时,应将其转为 “投资性房地产”。
5.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缴纳各种税费
契税、耕地占用税记入土地取得成本,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记入 “税金及附加”,注意不再计入“管理费用”。
6.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增值税处理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 二十四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注意:购入、债务重组、接受投资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取得合法有效 的抵扣凭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在一级市场招拍挂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给支 付给政府部门的土地出让金可以在销售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