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投资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被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的,投资方不作会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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