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会计处理
1、累积带薪缺勤(概念: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可以顾名思义)
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今年确认明年的)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短期带薪缺勤——累积带薪缺勤
2、非累积带薪缺勤(概念:不能结转下期+离职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举例: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
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因此,不必作额外的账务处理。
因为就算没有非累积带薪缺勤,本期做账也是: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只是不必作额外的账务处理,而不是不用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