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方当月发出商品但不开/具/发票的账务处理
购销双方合同约定“发货后三个月收款”,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出商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二)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某公司
贷: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三)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某公司
正保会计网校
上市公司百万学员口碑相传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