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预缴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问:房地产公司预缴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答: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具体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