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2010年在国内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30 000元
中国公民李某2010年在国内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30 000元;在A国和B国各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80 000元,已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 000元、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 000元。李某上述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4 800 B.5 200 C.8 800 D.7 400
答案 C
解析 在A国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 000×(1-20%)×40%-7 000=18 600(元)>15 000元,A国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8 600-15 000=3 600(元);18 600元<20 000元,B国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不用补税。李某上述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 000×(1-20%)×30%-2 000+3 600=8 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