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筹资之发行普通股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措股权资本而发行的有价证券,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凭证。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凭证,代表着对发行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
(一)股票的特征与分类
1股票的特点。
(1)永久性;
(2)流通性;
(3)风险性;
(4)参与性。
2股东的权利。
(1)公司管理权;
(2)收益分享权;
(3)股份转让权;
(4)优先认股权;
(5)剩余财产要求权。
3股票的种类。
按股东权利和义务,分为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按票面是否无记名,分为记
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点,分为A股、B股、H股、N股和S
股等。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一般程序。
(1)发起人认足股份、交付股资;
(2)提出公开募集股份的申请;
(3)公告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
(4)招认股份,缴纳股款;
(5)召开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6)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交割股票。
3股票的发行方式。
(1)公开间接发行;
(2)非公开直接发行。
4股票的上市交易。
(1)股票上市的目的;
(2)股票上市的条件。
5股票上市的暂停、终止与特别处理。
当上市公司出现经营情况恶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时,就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
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类型。公开发行股票又分为首次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后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发行。
(四)引入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是指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有合作意向和潜力,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五)发行普通股股票的筹资特点
1两权分离,有利于公司自主经营管理;
2没有固定的股息负担,资本成本较低;
3能增强公司的社会声誉,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
4不易及时形成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