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商誉怎么计算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他方式下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均应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权益法下是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初始直接费用,非同一控制下是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一般来说,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就是其初始投资成本,只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权益法下,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应该先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和入账价值的金额可能相等也可能不相等:初始投资成本就是投资企业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入账价值则是投资当天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金额。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入账价值等于初始投资成本,差额为商誉,商誉不单独确认;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按照享有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合并商誉=合并成本-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