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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

作者:会计学习网; 来源:www.cnacc.cn 时间:2019-07-26 07:58

旅游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3%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文件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

  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假设 A 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 3% 进行价税分离。

1. 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 支付 B 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 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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