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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错怎么办?应该作废呢还是红冲呢?什么时候作废?什么时候

作者:会计学习网; 来源:www.cnacc.cn 时间:2019-10-28 10:11

发票开错怎么办?应该作废呢还是红冲呢?什么时候作废?什么时候红冲?

企业业务量大或者财务人员不熟练,发票开错情况很常见,那么,开错了怎么办?是作废呢还是红冲呢?cnacc.cn会计在线总结如下:

一、作废发票处理

作废发票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当月发票且发票联次齐全

(2)销售方未抄税(增值税发票)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未通过认证

二、发票红冲的常见情形

下列3种情况是常见的发票红冲情形:

(1)发生销货退回

(2)开票有误

(3)应税服务终止

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三、常见问题

1. A单位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次填写错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联次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为A单位开/具/正确的发票。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的,应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3. 纳税人当月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发现开/具/有误,能否在当月作废该张发票?

答: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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