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填报注意事项
1.“年初余额”栏内各项目数据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2.“期末余额”栏的填写方法:
(1)直接填列: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
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递延所得税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交税费、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实收资本(或股本)、库存股、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等项目。
(2)计算填列: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3)计算填列:根据明细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开发支出”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预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1年以上的应付职工薪酬应该重分类至“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未分配利润”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中所属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4)计算分析填列: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长期借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
“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收回数后的金额填列;
“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偿还数后的金额填列。
“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应付债券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5)计算填列: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己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扣减相关的累计折旧(或摊销、折耗)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上述资产,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长期应收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6)计算分析填列: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
“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等。
资产负债表编制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的填写过程中经常出现如下问题
1.“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实务中常见预收账款明细户借方余额重分类至应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明细户借方余额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后,未调整坏账准备。
2.应交税费-增值税、所得税等期末负数余额未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3.预付账款-预付固定资产设备款、基建工程款仍列报在“预付款项”,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调整至“在建工程”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4.距离资产负债表日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未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5.距离资产负债表日一年以内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未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报。
6.距离资产负债表日一年以内到期的“委托贷款”未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