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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作者:会计学习网; 来源:www.cnacc.cn 时间:2018-01-19 15:14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纳税人取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3)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般应将全部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8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 (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 (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800]×20%

(2)每次 (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 (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1-20%)×20%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2)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10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二)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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