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A.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D.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答案】AB
【解析】选项C:只有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选项D:劳动者只有在“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对于上述第①至③项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责任:
A.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B.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个月工资按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