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5日,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88)董事会发布了
2015年12月15日,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88)董事会发布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有关会计处理情况摘要如下:
(1)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6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99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96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10%,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99%。
(2)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天药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59元/股。
(3)本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本计划有效期包括2年锁定期和3年解锁期。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公司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依据本计划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5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0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39%,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90%以上
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5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9.15%,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80%,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90%以上
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5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0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26%,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90%以上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良好(A)、合格(B)、不合格(C)三个档次。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C),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锁额度,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B),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当期未解锁额度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4)首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为85人,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激励的其他核心骨干人员;预留部分的人数由董事会确定。
(5)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由个人自筹,天药股份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6)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的规定,公司将按照下列会计处理方法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成本进行计量和核算:
①授予日的会计处理:根据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
②锁定期内的会计处理:公司在锁定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单位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③解锁日之后的会计处理: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