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能否是父母
问: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能否是父母?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可以是纳税人本人、配偶一方或者夫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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