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一、2018年度汇算清缴这张表有变化吗?
没有变化,与2017年度汇算清缴的表是一样的。
二、所有的专项用途资金都要在这里填写吗?
不是的。本表适用于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而且仅对不征税收入用于费用化的支出进行调整,资本化支出通过《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进行纳税调整。
三、收入满足哪些条件属于不征税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四、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能税前扣除吗?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未使用完的财政性资金需要交税吗?
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收入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必须享受政策吗?
不是的。企业可以选择享受不征税收入政策,也可以选择放弃。
七、企业2017发生了费用支出,已在所得税前扣除,2018年收到财政补贴还需要填写A105040表吗?
如果企业已将费用支出在税前扣除,可以不用填写A105040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