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社保费有哪些减免政策
问:疫情期间社保费有哪些减免政策?
答:湖北省: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湖北省外:自2020年2月起,除湖北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减免的仅为三项社会保险中单位缴费的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并且机关事业单位不享受该优惠政策。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