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会计学习网!会计考证、实操、零基础培训。咨询客服择校试听。
会计在线学习网|收藏本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实务 >

广告服务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

作者:会计学习网; 来源:www.cnacc.cn 时间:2020-09-11 13:29

广告服务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四、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相关会计资讯

热点资讯
会计面授培训机构推荐
会计网络培训机构推荐
栏目列表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07-2017 cnacc.cn All Rights Reserved. 致力打造中国会计在线学习优秀网站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学会计机构认证会计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