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还需要发票吗
误区1.支付给个人的费用,认为个人开不了发票,就不要发票了。
这个认知绝对是错误的,个人是可以去税务局代 / 开 / 发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 / 开 / 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 / 具 / 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 / 开 / 发票。
误区2.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以为税务局在代 / 开 / 发票的时候就已经扣个税了。
这也是一个常见的理解错误,个人到税务局去代 / 开 / 劳务报酬的发票时,税务机关是不会在代 / 开 / 发票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而且在开出发票的备注栏也会写着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意味着代 / 开 / 发票的时候只交了增值税和其他税费,个人所得税是由费用的支付方来代扣代缴的。支付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如果不为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话,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误区3.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以含税金额来扣缴个人所得税。
这是很多新手会计的常犯错误,个人所得税应该以不含增值税的金额来计算。
误区4.企业在支付给个人劳务报酬的时候,预扣对方个人所得税税额时,直接按照预扣税率20%来计算。
这是对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率不熟悉,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率分为三档,看下面这个表,最高税率可达40%。
误区5.一个月内多次支付给个人劳务报酬,但每次都不超过800元,就不预扣对方的个税。
这个认知也是错误的,如果在同一个月内,针对同一个项目所产生的劳务费用,应该合并计算个税。
误区6.劳务报酬不超过800元,就认为不用申报了。
这个认知也是错误的,我们都知道税额为0不代表不用申报,即使是0也要做零申报,跟增值税申报是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