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时,系统提示“该发票信息不存在”怎么办
问:出口退税申报时,系统提示“该发票信息不存在”怎么办?
答:当这种情况出现时,企业首先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查询该发票在平台中的用途,是否未选择用于出口退税或者用于代办退税,而是选择了用于抵扣,导致实际要办理出口退税的发票信息未传送到税务机关系统中,导致企业在申报退税时会提示“该发票信息不存在”。
如果是的话分两种情况处理:
①发票已用于申报纳税,如果能够成功撤销或作废申报的,先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再撤销“确认签名”、撤销抵扣勾选后,重新进行出口退税勾选。
②如果不能撤销或作废申报,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 具《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核实函》,调整发票的用途,主管税务机关会主动联系企业核实情况,并调整发票用途。请注意:对于第二种情形经过税务机关调整后的发票,企业无需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再进行操作了!如果发票用途没有勾选错误,则企业可以向出口退税主管部门提出电子信息查询申请,对于符合要求的电子信息查询申请,主管退税部门会及时进行补发,操作成功后,企业就可以正常申报出口退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