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小规模减按1%征收增值税,后期发生退货时,应如何填报增值税报表
问:疫情期间小规模减按1%征收增值税,后期发生退货时,应如何填报增值税报表?
答:之前适用减征1%增值税政策的销售收入在后期发生销货退回时,对应的销售额应当从退回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退回对应的销售额和对应按2%计算的减征增值税应纳税额(计为负数),分别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并且应当同时填写《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