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投资、债权投资如何区分
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投资、债权投资如何区分?
答:准备长期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准则改为其他债权投资)因改变方式可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新准则为债权投资),原因: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到期日固定或可确定而且有获得稳定长期性回报的资产,一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控股在20%以下,而长投分为:控制(50%以上),共同控制扣:重大影响(20%一5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股比例未追加到20%以上一般不会分类到长投,属于三无(一无控制二无共同控制三无重大影响均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准备改为长期性持有时,就达到了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限超过2个完整会计年度。故列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债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