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有异议的能否申请复核
问:企业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有异议的能否申请复核?
答: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在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并按时发布评价结果和提供纳税人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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