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有不超过70万元的限额要求吗
问: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有不超过70万元的限额要求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虽然,文件财行〔2019〕11号第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由于该文件只是一般性规定,且其也明确指出“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执行”。由于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没有年度最高限额要求,因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不受70万元上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