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准则的主要形式提到:税收优惠还包括至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的优惠
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18年版),关于政府补助准则的主要形式提到:税收优惠还包括至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的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再按照贵部发布的财会〔2016〕22号 关于账务处理的规定,也仅是将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在这里想咨询,如不属于政府补助,请问将这部分损益计入"其他收益"的依据。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利润表中的“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